第一物流全媒体10月26日讯(微信:cn156news ) 根据读者的爆料,9月6日,第一物流网微信号公布了一篇为题《樊少皇代言的这家物流公司被指非法招商!数百人骗?》文章,报导了深圳市鑫远东虎信物流有限公司(以下全称鑫远东)在缴纳合伙人品牌建设费后,网点无法长时间运营一事。 鑫远东称之为“反转事实” 但事实呢? 不料,9月7日,鑫远东方面约见第一物流网,批评内容的真实性。
同时,鑫远东还在官网刊登了“关于某自媒体对鑫远东速运的造假报导”的严正声明。 声明称之为,“针对昨日某自媒体为博公众眼球,更有粉丝量,扑风捉影,反转事实,混淆视听,公布故意污蔑我司形象的文章,……” “此自媒体平台迄今为止未曾与我司有官方正面的理解和认识,……” ……鑫远东官网声明图片 ①记者真为没有对鑫远东沟通了解? 在此,记者必须尤其认为,对读者体现的问题,早已向鑫远东方面查证。记者9月4日曾约见鑫远东“24小时服务热线”,并联系到一位招商部门的负责人(记者都保有电话记录)。该人士就部分地区未启网运营等问题,给与了回应。
9月8日,鑫远东方面再度联系到第一物流网,并就文章中提到到的,鑫远东合伙人体现的部分问题,给与书面恢复。鑫远东书面恢复图片 针对鑫远东的书面恢复的问题,记者又以书面的形式向鑫远东方面新增专访。
鑫远东以牵涉到到经营管理机密为由,截至今日新闻报道时仍不予恢复。 ②明星代言问题企业也无法报? 在调查专访期间,记者还收到了自称为是樊少皇经纪公司工作人员肖先生的电话称之为,文章侵害了樊少皇的肖像权。但《广告法》第三十条早就明确指出:“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不作引荐、证明,应该依据事实,合乎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并未用于过的商品或者并未拒绝接受过的服务不作引荐、证明。
”第五十六条:“违背本法规定,公布欺诈广告,愚弄、误导消费者,使出售商品或者拒绝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由广告主依法分担民事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欺诈广告,导致消费者伤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坚称或者应知广告欺诈仍设计、制作、代理、公布或者不作引荐、证明的,应该与广告主分担连带责任。” 即使如此,记者出于慎重考虑到,移除了第一物流网微信所放稿件(对删去文章做到了图片),并就一些关键问题再度向爆料人查证,获得了后者认同的回应。
媒体不是法官,我们不能查证当事人,表达当事人声音。 为查证事实真相:11月11日多次电话肖先生的电话都占到线后,11月12日上午,记者再一联系到樊少皇经纪公司工作人员。
就樊少皇代言鑫远东一事,当记者想要问到,否知悉《广告法》规定明星代言涉及规定。肖先生还并未等记者把话听完,之后停下来了记者的话。 他告诉他记者,鑫远东所作的任何事情,经纪公司对它没任何管理的(权限)。
樊少皇为鑫远东代言两年,代言合约明年11月份届满。不过,他坦言,樊少皇和经纪公司对鑫远东有所理解。 肖先生还称之为,不管第一物流网与鑫远东有何纠纷,都无法侵害樊少皇的肖像权。 媒体对行业问题报导是责任,第一物流网及现代物流报与当事企业任何一方都不不存在任何经济关系。
涉及牵涉到樊少皇代言广告的图片仅有作为新闻报道,如果明星代言问题企业被报导,都要被冠上侵害肖像权,都无法给与报导,那么公众的知情权谁来确保? 融合鑫远东的书面恢复,记者在原文的基础上,展开了完备和补足,以期尽可能还原成整个事实的真实情况。 事情还得从记者收到的一个读者的爆料想起。 爆料人称,合作网点无法运营 不久前,第一物流网收到读者阿辉爆料(阿辉为化名,出于维护爆料者,文中皆用于化名,这是新闻报道的常识!至于鑫远东声明质问如何确认涉及现实身份,那是警员的事,我们只负责管理新闻调查,只负责管理真实情况呈现出当事双方观点!我们坚信每个人说出都有他们对等的责任分担!)。
阿辉称之为,今年5月,他与深圳市鑫远东虎信物流有限公司(以下全称鑫远东)签订了协议,并缴纳了5万元品牌使用费,出了鑫远东山西某县级市的合伙人。 然而,网点仍然无法运营。阿辉多次告知鑫远东,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5万元所谓的品牌使用费估算打水漂了!”阿辉不得已地说道。
记者通过鑫远东“24小时服务热线”,联系到鑫远东招商部门的一位负责人。他告诉他记者,目前鑫远东的广东、贵州、河南、河北、安徽、湖北平台长时间运营,其他的省份(网络平台)还在筹设当中。该招商部人士还向记者特别强调,他所说的内容,仅有代表个人。 非法招商一年有余,数百合伙人意外中招? 阿辉告诉他记者,他在招商网站上看见鑫远东召募合伙人的信息后,填上了自己的个人信息。
旋即后,鑫远东招商部工作人员邀阿辉,参与在深圳市宝安区凯雷斯顿酒店举行的招商会。 “鑫远东酒店包在了一个会议室,还包括鑫远东人员在内约二三十人参与了招商会。
”阿辉向记者透漏。 在此次招商会上,阿辉与鑫远东签订“协议书”,并缴纳了5万元品牌使用费,沦为鑫远东山西省某县级市的合伙人,有效期为两年。缴付收据 在阿辉获取的“协议书”上,记者看见“协议届满乙方(阿辉,编者注)无根本性违规违纪事件可续约,续约协议时仍然缴纳此费用。
” “我之所以现场签下,一个原因是可以不缴纳2万元的货物保证金。”阿辉告诉他记者。 “协议书”具体货物保证金标准:省级20万元,省会城市6万元,地市级3万元,县级市、区级、县级2万元。 ①品牌使用费可以讨价还价。
不仅货物保证金有具体的缴纳标准,品牌使用费亦是如此。“协议书”规定的品牌使用费的标准是:省级120万元,省会城市24万元,地市级11万元,县级市、区级7万元,县级5万元。
如果按照这个标准,阿辉作为县级市合伙人,应当交纳7万元品牌使用费。为何少交了2万元? 阿辉告诉他记者,“标准是7万元”,不过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5万元“成交价”。
记者在专访中了解到,不仅是阿辉,多位合伙人都向记者证实,在品牌使用费缴纳上,可以与鑫远东讨价还价。 贵州省一位地市级合伙人小龙(化名)告诉他记者,他是通过朋友讲解沦为鑫远东合伙人的,品牌使用费和货物保证金一共交纳了12万元。 而按照“协议书”标准,小龙这两笔费用总额是14万元。
②筹划开业让合伙人很伤势。阿辉“难过”的是,他没在鑫远东这事件上投放更加多资金,5万元就是全部的损失。 “鑫远东方面曾说道过,他所在地区的网络启动前3个月,不会通报我作好网点筹划开业的涉及打算工作——出租六七十平方米的营业场地,购买货运车辆等”,阿辉告诉他记者,他还没接到启动通报,却有了一个令其他大吃一惊的“找到”——完全所有启动运营的鑫远东合作网点,没一家是不亏损的。
而根据上述招商部负责人告诉他记者,“山西省只有20多个合作网点,覆盖率将近30%,擅自运营的话,代理商亏损,总部也不会缴。这样好转下去,对鑫远东的全国发展不会导致相当大的影响。
” 他还告诉他记者,山西地区计划今年下半年启网。但是能否按照计划启网,谁也很差说道,公司如果许下允诺,无法还清,就不会沦为欺诈允诺。 在鑫远东发去的文字材料中称之为,“鑫远东速运有数部分省份在启动运营规划,也有在下一步启动的省份已建设好分拨中心,运作模式有直营也有合作,其中贵州、河南、广东、河北、安徽部分线路通车,并且已制订全省的路由规划。下一步也在接入规划其他省份启动事宜。
” 如果说阿辉是较为“幸运地”的,那么鑫远东广东某区级代理商高天(化名)则是意外的。 高天告诉他记者,他是2017年3月份左右,交纳了5万元的品牌使用费,沦为鑫远东区级代理商。鑫远东方面曾允诺,签订协议后三个月内就能启网运营,可是到8月份,鑫远东没一点启动的迹象。
按照鑫远东的拒绝,低天以7万多元的价格出售了4.2米的厢式货车一辆,以每个月5000多元的价格出租一间门店,车身和门店广告投放了2000余元。“这些费用总计十余万元。”低天向记者透漏。
贵州代理商小龙与低天是同病相怜。2016年10月代理鑫远东后,小龙为筹划开业总计投放了三十余万元——出售了4.2米和6.5米货车各一辆,花费9万元;以7000元/月的价格出租了一处营业场地;车身和门店广告投放数千元…… “鑫远东曾回应给与广告补贴,但是当我将发票寄来鑫远东后,他们说道发票的台头要写出鑫远东名字,而不是我登记的公司”,小龙告诉他记者,鑫远东最初并未具体这个细节,“后来我斥困难就没申请人广告补贴”。 ③代理商无法长时间运营?“招商会上,鑫远东招商人员说道过,山西地区3个月就能启网,可是直到现在,仍然没还清”,阿辉向记者报怨道,“我8月中旬告知开网的时间,鑫远东客服人员居然解释年上半年才能启动。
” 低天也获得了类似于的恢复。他告诉他记者,就何时运营,他多次与鑫远东方面交流,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一开始说道好多地方没启动”“8月初又说道8月15日启网”。 而根据招商部人士的众说纷纭,鑫远东广东地区目前正处于长时间运营的状态。
小龙所在的贵州地区是启动了,但在他显然,还不如不启动呢,这样还能较少盈一点儿。 记者在鑫远东官网上看见,2017年5月11日公布一则“关于贵州平台启动通报”。该“通报”称之为,贵州平台启动时间为2017年5月8日。 小龙告诉他记者,“相对于其它省份,贵州地区的代理商数量较多。
但是启动后,货源较少得真是,加之贵州省平台承销方式不合理,网点亏损相当严重,“腊了两个月,就又停车了下来”。 小龙向记者举例说道,“10000元的运费收益,省平台差不多分设70%,网点只拿将近30%。
去除油费、过路过桥费,人工等开支,每个月都要亏损1万多元。” 还包括小龙在内的多位贵州省的代理商向贵州省平台体现,“人家显然只顾我们”。“我们也曾向鑫远东总部体现过这一问题,总部称之为不存在不合理之处,内部不会逐步调整,但是至今也没结果。
” 小龙还告诉他记者,去年11月份,贵州平台就启动过一次。 对于小龙的众说纷纭,上述鑫远东招商部人士坦言,贵州平台的确启动过两次。
第一次启动时,贵州平台由省代负责管理贵州地区的经营管理。针对代理商体现承销方式不合理,鑫远东交还贵州省的代理权,改回总部直营模式。
今年5月贵州平台重新启动,采行总部直营模式,大部分利润让出基层加盟商;采行每一票货物由系统追踪管理,减少了运营成本,提升了工作效率。 至于小龙所说的货源偏低的问题,该人士回应,鑫远东还是一个发展型的公司,业务量不平稳,有淡季和旺季,无法确保每个加盟商都赚到到钱。 ④不具备租车业务经营资质。
“我仍然没看见鑫远东的租车经营许可证,不过加盟时,他们具体回应可以经营租车业务”。阿辉告诉他记者,在阿辉获取的“协议书”上,记者未找到与租车有关的条款。
记者在国家邮政局官网上,并未查找到鑫远东的租车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信息。如果阿辉所言有误,那么鑫远东就因涉嫌非法招商。 不过,小龙告诉他记者,鑫远东并未向其允诺可以经营租车业务。 对鑫远东允诺可以经营租车业务一事,上述招商部负责人回应,“不回避个别招商人员为了个人业绩,做到一些不切实际的允诺,我们为了这个事情,也解雇了一些人。
我们的业务板块是速运,将来有可能牵涉到到租车,但是现在还不具备这个实力,所以没租车板块业务。” 在鑫远东发去的书面恢复中称之为,“鑫远东速运是做到物流行业中新型模式的速运板块,第一步著手网点布局,第二部根据全国网络的市场需求接入适当的资源,构建全国运作。当然鑫远东速运除了获取品牌使用权,也不会统一由系统管理运作,并且获取设施服务以及物流标准的营运指导和安全性服务质量监督。
” ⑤最少召募了三四百合伙人。小龙告诉他记者,目前贵州地区与他有类似于遭遇的合伙人有三四十人。 一个省就有三四十人,那么全国范围内与阿辉、高天、小龙有类似于遭遇的加盟商不会是怎样的一个规模? 鑫远东合伙人邹涛(化名)告诉他记者,目前早已有六七百人被鑫远东欺骗。
“在鑫远东官网上有很多某某网点启动的通报。所谓网点启动就是投了合约,最重要的是交完了品牌使用费合伙人代理的区域,就被他们说成网点启动了”,该合伙人说明说道,他统计资料了一下这类新闻,据此估计出有“上当受骗”的合伙人有六七百人。 就合伙人的数量问题,上述招商部人士则回应,他是去年10月入职鑫远东的。
入职之前,鑫远东合伙人的数量,他不确切;入职以来,鑫远东召募了三四百家合伙人。 鑫远东是一家怎样的公司? 坚称鑫远东不具备租车业务经营许可证,为何还要加盟?“我们是被鑫远东欺诈宣传所欺骗了!”邹涛说明说道,鑫远东还请求樊少皇代言。 记者在鑫远东官网的“公司简介”是这样自我介绍的: 鑫远东使用轻资产的模式展开运作,线上相结合中国物流城网站享有大量的货源和车源信息,线下通过统合干线资源取得大量货源,终端通过合伙人制取得各级代理商切断最后一公里,以电子商务和物流地产增进线下运作,创建了“互联网+物流城+电子商务+物流”的全新经营模式,具备很好的发展前景。
从官网的内容来看,鑫远东是一家轻资产的公司,通过统合社会物流资源的方式获取物流服务。 鑫远东书面恢复中称之为,“鑫远东速运与加盟公司的性质是有实质性的区别,加盟机制是归属于总公司许可的辖下分公司机构,而鑫远东速运的代理商是品牌代理的资源合作机制,鑫远东速运称作“合伙人召募”,合伙人出资合作代理鑫远东速运品牌。鑫远东速运的“合伙人召募”条件重点以有同行经验、专门从事物流从业者,对物流前景寄予厚望并具备涉及资质者优先。
” ①商标还并未通过审查?记者在专访中还找到“鑫远东速运”这个品牌,还并未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审查,不具备利用“鑫远东速运”专门从事招商加盟。 10月18日,记者再度登岸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找到,“鑫远东速运”仍处在“等候实质审查”的阶段。国家商标局信息表明“鑫远东速运”并未通过审查 法律界人士也具体告诉他记者,在具备合法资质的情况下,物流公司可以专门从事招商活动,但不可以用于“等候实质审查”状态的商标(品牌)。
不过,招商部负责人回应2017年“鑫远东速运”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审查。鑫远东官网信息表明,“鑫远东速运”商标早已备案。鑫远东官网称之为“鑫远东速运”商标已备案 ②自编自演“闹剧”?记者在鑫远东官网上看见了一则“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已月法院关于我公司名誉权被侵害的诉讼请求”消息。
这则消息称之为,被告人邓某在110法律咨询网站公开发表蓄意文章:“关于鑫远东速运大骗子集团诈骗我6万元血汗钱”,造成原告的信用和社会评价减少,并在公开发表网站公开发表,向不特定的公众公布,其不道德已相当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这只不过是鑫远东自导自演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是子虚乌有的事儿”,在邹涛显然,鑫远东意图借以威吓“受骗上当”的合伙人“不要再行闹得事儿”。 回应,鑫远东招商部门人士回应,法院早已法院了鑫远东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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